“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
如何申请?:
1. 请仔细填好国际中医贡献奖申请表格
2. 电邮发送您的表格至 info@tcmace.com
申请成功后,确认邮件将发至您的邮箱。
如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拨打 905-477-8855.
How to apply:
1. Fill the International TCM Development and Award Application form
2. Email your form to info@tcmace.com
A confirmation letter will be sent to you upon the completion of your application.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concerns, please contact us at 905-477-8855.
宗旨: 奖励和宣传在国际针灸领域中所取得突破成就的专家学者们,及为促进国际中医发展所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士。
Mission: To reward and publicize the experts and scholars who have received achievements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TCM, and outstanding persons who have made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CM.
范围: 以北美洲和中国大陆为主,为包括世界各国。
Scope: Global areas, especially North America and mainland China.
机构: “国际中医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为加拿大注册中医师针灸师继续教育学术大会的常设机构,与大会同期举行颁奖仪式。
Organization: " The international TCM development and contribution award " commitment is the permanent institution of the Canadian TCM acupuncturist continuing education academic conference. The award ceremony was held at the same session as the conference.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旨在奖励和宣传在国际中医药针灸领域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们,及为促进国际中医药针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士。
第二条 范围以北美洲和中国为主,也包括世界各国。
第三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属社会专业力量设奖,不分等级,奖励周期为每1--2年一次,每次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
第四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为加拿大注册中医师针灸师继续教育学术大会的常设机构,与大会同期举行颁奖仪式。
第五条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国际社会认可、公信力强。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被授予“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医药针灸临床或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并产生重大国际影响者。
(二)在向所在国的公民提供中医药针灸医疗服务、传授中医药科学技术、培养中医药人才、及推动中医针灸立法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者。
(三)在促进中医药针灸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对中医药针灸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在北美洲的传播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第七条奖杯和荣誉证书: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大会.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八条 加拿大注册中医师针灸师继续教育学术大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奖励的评审工作,受理推荐或自荐的申报材料、联络沟通评审委员、确定安排评审形式、时间、地点等工作。
第九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实事求是、公正、严谨,杜绝营私舞弊的情况发生,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和“隐私权”。
第四章 推 荐
第十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接受以下推荐和自荐:
(一)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和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各团体的会员;
(二)世界各国已立法的各中医针灸管理局的注册成员;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各国驻华使(领)馆
(四)注册执业的中医药针灸师可以自荐
第十一条 推荐或自荐“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的基本要求:
(一)非“两联”和使(领)馆渠道的中国国内推荐的个人必须由国家一级学会或中国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每个学会或省级部门每届只限一项。
(二)非使(领)馆渠道国外推荐的个人必须有世界中联或世界针联 2个会员团体联名推荐。
第十二条 推荐本奖励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推荐书》(语言为中、英文).
第十三条 推荐本奖励的团体或部门,应按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第十四条 推荐材料报送“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经初筛后纳入项目库。
第五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按以下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一)是否符合“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的奖励范围;
(二)是否按规定填写并报齐应当有的附件;
(三)技术内容的真实性;
第十六条 评审“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按贡献大小、社会公认度、国际影响力和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作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 评审工作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各专业对口的专家先审查,终审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完成。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对公布的获奖个人如有争议或者揭发其弊端者,必须在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采用书面意见形式提出。
第十九条 非实质性争议问题,由推荐本奖励的团体或部门负责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审核;涉及知识产权等实质性问题的争议,由“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调查后裁决。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团体、个人或推荐单位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销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和奖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加拿大注册中医师针灸师继续教育学术大会“国际中医药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